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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警提醒:突出电信、网络诈骗手段汇总  关闭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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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11-23 15:51:08 |只看该作者 |倒序浏览
电信、网络诈骗案件高发,警方汇总突出的诈骗手段,希望市民提高警惕。

1.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诈骗犯罪:冒充电话局工作人员、民警、法官等,谎称事主电话欠巨额话费,或事主身份信息泄露,可能涉及洗钱、贩毒等刑事案件,让事主将钱转出至“安全账号”接受“检查”以进行诈骗。

2.“银联卡透支消费”诈骗犯罪:通过短信提醒手机用户刚刚刷卡消费,有疑问可致电XX号码咨询。用户回电后,即假冒银行客户人员或以公安局金融犯罪调查科的名义,谎称该银行卡被复制,将事主引入“转账陷阱”。

3.“通知退费、退税”诈骗犯罪:以短信或电话方式,冒充税务局、邮电局、银行等部门工作人员,谎称要退税、退费等,利用事主对转账操作不熟悉的弱点,转走事主账户存款。

4.冒充领导诈骗犯罪:收集基层企、事业单位以及上级机关、监管部门等单位主要领导的姓名、手机号码等有关资料,假冒领导、秘书等,向基层单位负责人推销书籍、纪念币等。

5.冒充黑社会敲诈犯罪:不法分子冒充“黑社会”、“杀手”等给手机用户打电话、发短信,以替人寻仇等威胁口气,使事主感到害怕后“拿钱消灾”。

6.“订退或转让票”诈骗犯罪: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发布订退或转让机票、火车票等虚假信息诈骗。

7.“高薪招聘”诈骗犯罪:以高薪招聘“公关先生”、“特别陪护”为幌子,要求事主到指定酒店面试。当事主到达指定酒店,犯罪分子声称已通过面试,要求事主向指定账户汇钱。

8.“网银升级”诈骗犯罪:事主电子邮箱里收到电子邮件,“您的银行网银账户不安全,请点击上面的链接地址(虚假钓鱼网站)”。事主点击链接登录后,账户内的存款被转走。

9.冒充亲友借钱诈骗犯罪:利用木马程序,从QQ、MSN等即时聊天工具中,盗取账户主人聊天记录、视频聊天截图等信息,冒充事主向其亲人朋友借钱行骗。或打电话让事主“猜猜我是谁”,编造理由借钱。

10.虚假股票信息诈骗犯罪:通过网络、短信、报刊、杂志、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出所谓的股评专家信息,骗取事主汇出“会员费”或以协助炒股的形式骗取事主汇出原始股本。

11.引诱汇款诈骗犯罪:群发“请把钱直接存到某银行账号”等短信。碰巧有事主正打算汇款,收到汇款诈骗信息后,未经核实便将钱直接汇到不法分子提供的银行账号上。

12.网络购物交易诈骗犯罪:嫌疑人多在国内外租借服务器,制作虚假网页,以价格低廉的物品吸引事主购买,事主汇钱后得不到货物。

13.网络交友诈骗犯罪:通过交友网站发布交友信息,骗取事主信任后,以父母生日、公司开业、店面开张等为由索要礼金或物品。

14.利用虚假中奖诈骗犯罪:以公司庆典或新产品促销抽奖为由,通过电话、短信、邮件或网页弹出窗口的方式通知事主中了“大奖”,指引事主汇出手续费、税费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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