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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0-6-3 15:38:03 |只看该作者 |倒序浏览
发啥内容都会被删,大家来发表下感想!~~~表情党也行感想控制在10个字以内哥们我的感想就是:无能+无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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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0-6-3 15:39:41 |只看该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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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凳
发表于 2010-6-3 15:40:25 |只看该作者


板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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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6-3 15:42:10 |只看该作者
先说点不相干的话:  我很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,我不是蜘蛛人,也不是蝙蝠侠,没有能力惩恶扬善,拯救世界。我只是恰好处在一个比较凑巧的位置,得到了一些相对准确的消息。  而我可以就此作出选择,我可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,也可以站在某一方的立场抨击另一方。但我这次想做第三种选择,一个对我来说相对痛苦的选择——将我得到的信息如实的转述出来,让大家自行评判。  长久以来,我写过无数八卦,在写八卦的过程中我获得过很多乐趣。因为是八卦就有所指,或褒扬,或攻讦,都能让自己心情畅快。而转述真相则不同。  首先真相未必是正义的,其次真相未必是好的;相反可能是既阴暗又让人难以接受的。正因如此我们有时候宁可相信谎言,也不愿直面真相。  其次,我所讲述的并非是自己的亲身经历,我只是一个转达者。除了依靠自己的判断,我无法鉴别自己手中信息的可靠性。  所以再怎么看,这也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工作。但我还是决定承担下来,因为我觉得作为被蒙蔽得太多太久的天朝国民,我们偶尔也有知道真相的权力。  我不是超人,更不是圣人,我也是有感情,有偏向的,或许没有办法在叙述的过程中保持绝对的中立于客观。但我想尽量做到这一点,如果你不喜欢我掺杂的某些评论,你可以选择无视他们,而只看那些真实坦陈的部分;你也可以选择喷我,那是你的权力。  出于某些众所周知的原因,我没有办法在帖子中引用绝对可靠的证据——但话又说回来,在PS技术如此普及的年代,又何来真正可靠的证据呢?所以请相信我的人格——虽然我不确定自己是否有那东西——我所叙述的都是自己得到的第一手的材料。那些材料的真实度,我是相信的,您么,就请见仁见智了。第一事,关于9区君侯门  本来是有相关帖子的,但那帖子估计你懒得看,也看不太明白,所以事情的大概背景我大概叙述一下:  9区有玩家发现本区有个玩家莫名其妙的拥有了君侯王冠,然后来群组发帖反应。碧儿第一时间询问了客服主管M,客服主管M的回答是那图是PS的,并且给了碧儿两张类似的图,让她向玩家解答。碧儿于是就这样做了。  直到这时候碧儿还是相信M的,认为那真是PS图。但M很清楚确有其事,但还是让碧儿去撒谎,所以碧儿实际上是被卖了。  然后玩家拿出种种证据反驳,证明确有其事,并非PS,搞到碧儿下不来台,同时也产生了怀疑。于是找另一工作人员P求证,P向碧儿证实,那个玩家系九维特邀玩家——你看我都不用托这种敏感字眼——那个王冠是GM发给他的。碧儿对被人出卖大为光火,电话投诉到九维高层,最后以客服发帖道歉了事。  道歉贴子链接:
[color="#000000"]http://www.9wee.com/g145/1177139-p1/
  当然,按照一贯传统,道歉这个也是个顶缸的。  由这个事件我们可以得出几个结论:  第一、武林英雄确实存在所谓的“官方特许玩家”,以至于可以无视游戏规则获得某些利益。对这样的玩家通俗的讲法是“托”,但我本人更乐于称其为“不正当竞争玩家”。其实所谓的不争当竞争玩家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,所谓的RMB玩家在非RMB玩家看来,也可以算是不正当竞争玩家——凭什么你精力点就比我多啊?凭什么你就能双倍挂大厅啊?  在欧美游戏公司的理念中,玩家是不允许通过付费来获取游戏中的优势的——很多游戏公司对线下交易是明令禁止的。你所取得的任何优势都应该是基于游戏本身的基础上。  但在中国游戏公司的理念中,玩家不能通过花钱获取优势,你这根本不算个网络游戏。所以国内的网络游戏都是鼓励玩家用RMB来进行不正当竞争的。也正因此,对于“官方特许玩家”,也就是托,大家就持着两种态度。  对于非R玩家来说,这些托对他们的影响是不大的,因为不正当竞争反正都存在,已经被大R压得死死的了,也不在乎多你几个托;对于RMB玩家来说,这些托的存在是令人无法接受的——凭什么我要用真金白银来同你的几串代码竞争?我的消费利益被置于何地?  论坛上对托的两种看法,也正反应了这两种情绪。  大家要看到,造成这种局面的是游戏本身。你一个以刺激消费为目的的游戏,自然就会有专职负责刺激消费的人群;如果游戏中没有消费机制,那托无事可做,当然也就不存在了。  综上:  对于虚拟物品消费,现在并没有一个规范,是全凭自愿的原则。因此对于某些受到引导和刺激,在不正当竞争的情况下尽心了大量消费的玩家,我只能给予无限的同情,并希望你们能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利益。  第二、碧儿在**确实拥有一点的权限。由此提高了某些资料的可信度。  第三、**的管理及其混乱。在出现突发事件之后,不是想着如何解决,而是想办法拼命掩饰推诿。以至于让一个完全不能代表官方的玩家版主出面解释。由此可以证明:首先,官方没有诚意,只想着逃避责任,找人顶缸。其次,官方没有能力,以至于错漏百出,被人抓住把柄。  第四、这件事也加重了碧儿对客服主管M的不满,为这次的彻底决裂埋下了伏笔。注:这里我只是在转述事实,并非个人推测。  第一事完。第二事,关于“官方特许玩家”——简称托  这游戏里究竟有没有托,答案相信是肯定的。在此我又想起了令人尊敬的大R玩家贫乳控同学,怀念你。  而究竟有多少托,这个就不好说了。我所得到的信息是——每个区都有。但这个信息没有得到证实,仅仅只是一个猜测。  然后,究竟野人十三同学是不是一个官方特许玩家,就我得到的证据而言,是肯定的。但用于证明的材料不能发,我也不能确定其100%真实,所以你可以保留自己的观点。而前面也说过了,对于不正当竞争玩家,大家可以有自己的看法,也不必一棒子打死。你可以讨厌,也可以喜欢,选择权在你手中。  据我得到的信息:九维的所有不正当竞争玩家都只有礼券收入,没有现金收入。也就是说公司只负责发礼券给他们洗装备,而不用给一分钱。因此这些人其实都是玩家,而不是专业的托,是因为喜欢玩这个游戏,或者因为其他某些原因(比如工作需要)才来玩的。  由于不专业,导致不好管理,所以才会经常闹出一些乌龙事件。  如前所述,托分为两种。一种是玩家性质的,多半都是九维公司员工的熟人或亲友,拉来玩这个游戏,自己爽的同时顺便刺激消费;另一种是工作性质的,如某某控与某某P,作为公司员工参与到游戏中,或测试游戏环境,或想办法创收,目的不一而足。  52区的88级刺匕我是好人就是某P在玩,这也就是为什么更新经常都在52区先上线的原因。  而这些托的工资就礼券,都是直接充到账号中的,由运营部负责。额度一月3000到数万不等。3000这个数字有依据,数万是我随口说的。  下图即为他们的工资表:   3000这种是最低级的,各大代理的老总基本上都在官服有号,那就属于比较高级的了,可以发装备发经验包的,慢慢的坐着升级——怎么感觉像孔乙己。当然,这种一般都玩不长的,而且也不会费力给九维创收,所以就不能叫托了,还是回归“官方特许玩家”这个称呼比较妥当。  我之前也说过,这游戏不可能专门雇托,养不起。事实证明也如此:没有专业的托,只有业余的官方特许玩家。我的判断还是比较准确的,幸甚。  第二事完。第三事,关于那些不在的与还在的  注:这一段有演义的成分。毕竟我没有同几个当事人打过交道,具体情况不是很了解。只能根据别人的说辞脑内补完。所以我不保证其客观公正性,这与前面两段有本质的区别。望君明察。  最近八了一下九维的体系,实在是很搞。  英雄这边主要分为客服部和运营部,客服部主管小美,运营部主管蝴蝶效应。大P摩恩这些就是运营部的职员。  按理说运营部的权限应该大于客服部,毕竟运营部才是挣钱的,客服部只是处理问题的。但相信所有跟客服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,客服究竟是在干嘛的。所以我很好奇,为什么九维会花钱养这么一帮不做事还要添乱的家伙……这话我已经尽量说得很客气了。  而小美作为客服部的主管居然能干涉运营部的某些日常运作,权力大的吓人……实在让人好生难解。  而运营部的,以大P为例,其实是输在能力不足。品质方面的问题我就不评论了。  引用某人的话:居然会有官方人员有把柄落在玩家手里,让自己处处受制,行事需要看某玩家的脸色,最关键的是这些把柄居然是自己说出去的。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。  这话你看看就是,不要当真,因为某人也不是第一当事人。我引用纯粹是图好玩。  但就我个人了解的信息,这评论基本还是中肯的。据说大P确实有不少话柄落在某人手里,落在碧儿手里的就更多。  就碧儿而言,帮助大P承担了很多的论坛工作——毕竟九维人手不足是事实。我不知道碧儿图什么,我也懒得问,但她义务劳动了很长时间也是事实。由此也掌握了一些核心机密。拿人手短,既然托碧儿做了不少工作,大P对碧儿的态度自然强硬不起来。  所以说能力不足是主因,如果这些事自己都做得来,自然也就不用假他人之手,弄到自己如此被动了。  而小美跟碧儿之间据说诸多嫌隙。据传小美在公司是属于女皇式的人物,下属见到她跟老鼠见猫似的,气焰非常。而碧儿这种就很烦——她既在你手下做事,她又不属于你的员工。想骂没得骂,平时还得好言好语的哄着,该妥协还得妥协,只能在心里暗暗不爽。  前面也说了,君侯门事件的处理是小美拉碧儿垫背,直接导致碧儿翻脸,电话高层。碰了一鼻子灰之后,想来多半是不能忍,后来两个人就有点水火不容的味道。这次事情的起因说起来跟我还有一点关系……在改名门事件中碧儿开马甲说了几句不阴不阳的话,小美借题发挥,趁势封号。结果就是碧儿大爆发。  这个故事教育我们:千万不要得罪女人。  这件事的最终后果,就是大P顶缸,下岗——至少是疑似下岗。原因有二:  第一、他确实向碧儿泄露了不少公司机密,属于越权。这种事不闹大则罢,闹大了肯定需要承担责任。  第二、就此君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而言,估计在公司人缘不算上佳,肯定是背锅的不二人选。  这个故事又教育我们:在女人手下做事,特别是女强人手下做事,得悠着点。  这段我写得就很开心,因为可以胡编乱造,借题发挥。  第三事完。第四件,我所不知道的那些事  这次的事件中,我只是个知道点真相的围观群众。因为有些东西碧儿自己来说,可信度不够,有些证据,也无法直接展示;但如果让一个持中立立场的第三者来阐述,就会显得更真实一些。  看了碧儿给我的原始聊天记录之后,比对她的说辞,我并没有发现太大的漏洞,所以我选择相信,然后将我相信的部分尽量客观的表达出来,以飨诸位玩家。当然大家也知道,消息传过三个人之后就会完全面目全非,所以也不必尽信我的说辞。  毕竟所谓事实真相这种东西,本来就没有一个既定的标准。功过是非就更是如此。我也没想过凭借一篇帖子来改变什么,能够展现出事件的冰山一角,足矣。  总得有人来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工作,对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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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6-3 15:42:45 |只看该作者
啥也不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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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6-3 15:54:12 |只看该作者
我想应该不是上面的指示吧?个人行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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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6-3 16:04:10 |只看该作者


追帖要及时不然没得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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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像也不是,我早上一帖,现在也没有被删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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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上的厉害,我早上发了一帖,删了~

一个人,一瞬间。。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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